本報記者滕娟 “業財融合”是近年來財務界的熱議話題。隨著我國一系列稅制改革的推進,人們對稅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業財稅融合”即業財稅一體化的概念隨之被提出。近期,基于“業財融合”與“業財稅一體化”理念,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蔡昌提出,法律融入“業財稅”已經成為一種必然,“業財法稅融合”是一種財稅管理的新趨勢。
那么,“業財法稅融合”理念的產生基于什么樣的思想和邏輯框架?通過何種方式以及如何應用于實踐?將會產生什么樣的成效和反響?《財會信報》記者就此專訪了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蔡昌和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余洪鋼。
新思維
財稅管理創新思維——業財法稅融合
所謂“業財融合”,也稱“業財一體化”。簡單地從字面理解,即為業務與財務的融合,將業務與財務一體化,使二者有機結合,更好地支持企業經營發展。“業財融合”是新時代財務工作轉型的方向。
自2012年“營改增”試點以來,我國進行了一系列稅制改革,人們對稅收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企業的納稅意識逐漸增強,納稅風險意識逐步提高,“業財稅融合”應運而生。蔡昌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相較于“業財融合”,“業財稅融合”提升了企業運營及財稅風險的價值認知,其內涵與外延有所拓展,實現了企業三大流程———業務流程、財務流程、稅務管理流程的有機結合,使企業的財務數據、稅務處理和業務操作融為一體。
業財法稅融合是指企業根據現代財稅管理要求,通過數據挖掘、信息傳播、信息共享的科技手段,有機融合業務、財務、法務、稅務活動,在合法經營的基礎上,利用財務手段、稅收政策、法律工具等,從規劃、決策、組織、控制和評價等方面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管理協同行為。
“從管理協同視角出發,將法務、稅務元素同時引入‘業財’”,會產生‘業財法稅融合’的聚變效應”,蔡昌認為,業財法稅融合思想凸顯業務、財務、法務、稅務四位一體的重要性,體現的是一種管理協同思維,強調的是一種基于風險控制導向的場景融合與部門協同。業財法稅融合旨在形成一種能夠涵蓋運營模式、財務管理、法律規制、稅務管理的系統化風險管控模式,使經營業務及其管理流程得到來自財務、法律、稅收的全方位管控,達到業務運營無障礙、法律操作無縫隙、財稅管理無風險的最佳效果。概言之,業財法稅融合思想為企業的交易結構設計、財稅合規、價值創造提供了穩固的奠基石,成為新時代管理變革與技術進步的新引擎。
業財法稅融合思想的形成與脫穎而出,是系統論思想應用于財稅管理的一次創新,也是學術界與實務界對合規性認知的一次飛躍。
蔡昌指出,從我國經濟社會實踐出發,業財法稅融合思想之所以能夠脫穎而出,得益于三大前提條件。一是信息共享。以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為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奠定基礎,為實現“業財法稅融合”提供了技術條件。二是法律滲透。商業模型、票據開具、抵稅與記賬必須完全符合法律規范,具有內在的邏輯關聯性。三是管理流程。流程觀念使得業務秩序環環相扣,價值鏈、稅收鏈為業務交易提供完整的證據鏈,“業財法稅融合”實現各類業務活動之間的內在貫通,從而形成全流程管控的閉環。
在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導向下,業務、財務、法務、稅務四個部門不斷交流、協商、權衡并形成四方制衡下的最優方案。而這種四方制衡下最優方案的形成過程,就是業財法稅融合的實現過程。
蔡昌進一步指出,實現業財法稅融合,需要考慮賬務處理、財務披露、稅務管理與合同簽訂、節點控制、憑證獲取等環節的無縫銜接,構建包括合同文本、財務資料、完稅憑證等在內的完整的“證據鏈”。
合同是商業活動、交易結構的主要載體。合同鎖定了交易結構,同時也成為影響財務結果和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證據。企業在財務規劃、稅務安排時,往往是以合同文本為依據的,合同自然成為財務規劃、稅務安排“證據鏈”的關鍵證據。
稅務規劃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主要是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借助于商業邏輯、經濟合同等的事先安排,科學規劃交易結構與商務活動,以無可爭辯的事實依據和法律規范,實現合法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及涉稅風險。
“真正的業財法稅融合,一是必須做到準確把握稅收契約思想,把握交易結構設計、財務規劃、稅務安排等的法律界限;二是必須保證交易結構設計、財務規劃、稅務安排具有完整的‘證據鏈’,且證據材料之間具備內在邏輯一致性,能夠為“業財法稅融合”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撐。”
蔡昌表示,業財法稅融合將推動稅務管理創新。稅務管理作為一個溝通政府與企業的重要橋梁,具有植根于業務、起源于法務、取材于財務的特點。將稅務管理作為業財法稅融合行動實踐的落腳點,既能充分體現業財法稅融合四位一體、耦合協同的特征,又能“窺一斑而知全豹”,全面推進業財法稅融合的實踐創新。
新模式
突破傳統EPC模式——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
任何一種理念和理論的提出,都是來源于實踐并回歸到實踐中去。實際上,業財法稅融合思想的形成,也是源自學術界與實務界的不懈探索與認知深化,同時在實踐中不斷得以發展。
平臺經濟是互聯網時代一種重要的新興經濟業態,能夠有效整合資源、創造價值。平臺作為產業鏈的中樞聯結點,有效聯結多方供需關系和交易行為,圍繞產業生態圈實現需求方與供給方的高效匹配。平臺經濟順應當前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同時也為業財法稅融合的實踐與拓展提供了基礎性條件。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就是業財法稅融合思想應用于實踐的一個典范。有著20多年建筑、房地產行業從業經驗的余洪鋼介紹,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是ETC模式與平臺經濟的無縫對接,其原理以業務生態為基礎,在法的框架下用工程承包思維解決房地產、建安行業的財稅問題,符合“業財法稅融合”的邏輯框架,體現“業務、財務、法務、稅務”四位一體,相互關聯、相互協調、相互印證。
所謂EPC模式即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是集設計、采購、施工于一體的工程承包合同模式,不同于以業主為核心的傳統工程承包模式,而是各部分施工單位分別向業主(發包方)負責的承包合同模式。在EPC模式下,總承包方將設計(E)、采購(P)、施工(C)融為一體,涵蓋設計、設備采購、建筑施工、安裝調試等具體工程業務,是一種總承包上統領多種類工程項目,直接向業主(發包方)負責的工程承包模式。
在EPC模式下,由于存在總承包這一角色,其統籌安排設計、采購、施工的一體化工程建設活動,具有成本可控、流程貫通、責任明確等顯著優勢。
當今世界,人類社會呈現加速發展、綜合發展的強勁態勢,供需關系模式發生根本性變化,綜合性需求不斷增強,一站式服務深受社會各界歡迎。EPC模式遇上平臺經濟,從而誕生了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蔡昌認為,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適應了人類社會發展的這一基本規律,在工程總承包中涵蓋各種建安工程及綜合性服務并使之融為一體,是EPC工程總承包模式演化中一次質的飛躍。
余洪鋼對工程、法律、稅務等領域有獨到的研究和見解,是國內為數不多多領域跨學科的復合型實戰專家,對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新模式抱有極大的信心和憧憬,系統歸納總結八大操作模式,并已經應用于實踐、實現成功落地。
他解釋道,大建安以建安為載體,搭建平臺,對合理交易結構進行設計,所有的稅籌都是基于交易結構的一種合理調整或優化,其基本要素是合同,在合同中充分展示交易結構,實際上就是經營模式的變化。
大建安EPC總承包經營模式基于國際項目管理理念,利用建筑安裝工程行業多種承包模式,將房地產項目從土地一二級聯動開發到設計、施工、采購、咨詢、墊資、推廣等項目開發協同管理進行戰略整合的一種稅務規劃管理模式,為平臺經濟的一種典型模式,主要適用于房地產開發與建筑施工領域。
余洪鋼表示,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突破了傳統EPC模式的局限性,具有開放性、包容性特征,以一種開放的姿態承接各種綜合性工程建設項目,為業主(發包方)提供勘察、設計、設備采購、建筑施工、項目融資、工程咨詢、項目托管、工程監理、靈活用工、零星勞務、物業管理、銷售代理、廣告宣傳、土地開發一二級聯動等一站式服務。
他同時進行深度解讀,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涵蓋3大市場主體:甲方(建設投資機構)、乙方(總承包商)、丙方(外部資源機構),代表著以大建安EPC模式聯結的社會資源整合過程。其運行原理基于業財法稅融合、合同拆分、平臺經濟、總部經濟、資金鏈管理、產業數字化、項目總控、風險防控八個方面,通過合法、靈活、創新的八種建安工程承包模式即EPC總承包+項目融資+工程托管+廣告營銷模式、工程建筑總承包模式、聯合體工程承包模式、建設工程分包、工程承攬模式、主體勞務+工程承攬組合模式、專業施工班組模式、委托代征稅合作模式,借助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和公司注冊地的政策優勢,提供獨特的具有創新價值的大建安財稅籌劃操作方案,全面、深度地解決建安工程項目和房地產開發中的各類財稅“痛點”。
通過平臺獨創的建安稅籌模式,引入設計+施工+托管咨詢+墊資等=總承包大建安模式,以工程定額+簽證為依據,為房地產項目提供建安配套服務,科學籌劃其大建安成本,合理合法地大幅降低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最終可以增加10%~20%的利潤,實現利潤倍增。
據了解,大建安財稅籌劃平臺由江西太平洋宇洪建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洪建設”)聯袂北京中經陽光稅收籌劃事務所發起設立。宇洪建設是江西省建筑行業先進企業,靖安縣龍頭企業。平臺擁有一批財稅界、工程界的知名專家和中國稅務律師雄厚資源,以及法律界政府法律顧問和律協會長等國內頂級和行業專家級的稅務工程法務專業人士,打造一支專業精湛的專業化工程咨詢、管理服務團隊,形成全國性的為房地產、建筑工程領域服務的工程咨詢、財稅管理專業化平臺,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幫助企業科學合法規劃財稅,提高項目的投資回報率。
近期,宇洪大建安在業務合作過程中采用最新與第三方支付合作———引入國有商業銀行第三方支付即資金托管及監管業務平臺,確保運營中的資金安全。
余洪鋼稱,此模式現階段具有唯一獨特性,具有可操作性和變通性強等特點,不因政策變化而受到較大影響。免費優質提供合法科學創新的房地產項目財稅優化落地解決方案、建安工程財稅優化落地解決方案,以及提供房地產、建安業務與法律咨詢服務。
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名譽所長,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學院原院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賈紹華研究員高度評價“大建安”,是一個把“業財法稅”有機鏈接起來的新思維,能夠實現EPC工程承包模式的創新。
目前,大建安EPC財稅籌劃平臺模式已在江西、廣西、廣東、貴州、山東等多地房地產企業試點推行,大建安財稅平臺新模式已經在全國鋪開,進入實踐運營與推廣階段。
新生態
平臺技術變革產物——稅收經濟生態
“平臺經濟+交易結構設計+大數據技術=稅收經濟生態圈”,這是互聯網時代構造稅收經濟生態圈的嶄新公式,揭示出平臺經濟、交易結構設計與大數據技術結合后產生的聚變效應。
自然界的生態圈是指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環境之間基于依存于共生關系,共同融合形成的一種動態平衡系統。稅收經濟生態圈與自然界的生態圈有著極為相似的特征與運行規律,體現著人類經濟活動創造財富和稅權分配的一種動態平衡機制。稅收經濟生態圈的形成意味著在稅收經濟環境中萌生了一種新的機制,即在互聯網時代以數字經濟、大數據技術等作為環境背景和技術工具,使稅收經濟生態圈的各參與主體與環境背景、技術工具融合為一體,形成一種新的稅收經濟平衡關系。
簡言之,借助大數據技術優勢,平臺經濟與交易結構設計相結合,產生了聚變效應,催生出新的稅收經濟生態圈。一種新的稅收經濟生態圈的形成,必然會形成新的交易結構與業務流程,改變原有的利益格局與生態環境,構筑稅收經濟生態圈一種新的利益均衡機制,推動宏觀經濟和市場微觀主體不斷前行,為促進我國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貢獻動力之源。